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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动态 | “融入式”监督,为住房安全保驾护航

清廉淳安 2021-05-18

“房屋安全排查的主体是乡镇,但是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也应当对各乡镇的排查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工作,核查是否存在应排未排、应鉴定未鉴定、应录未录等情况。”在参加省住建厅召开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进会后,淳安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向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建议。住建局随后立即组织人员力量,联合派驻八组对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是“两不愁、三保障”的核心内容之一,房屋安全重于泰山。派驻八组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坚持任务对标、进度对表,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为上半年监督重点。按照“排查必须不漏一户一房,生产经营及公共服务用房必须100%鉴定,危房必须100%落实治理改造”的工作要求,派驻八组深入一线,靠前监督,通过明察暗访、查阅资料、走村入户、座谈交流等形式,聚焦职能部门履职尽责闭环、乡镇主体责任落实两个环节,重点对摸底排查情况、农房安全评估鉴定情况、分类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中发现,村级来料加工点人员较为集中,但由于村级加工点大多规模不大且没有强制性要求办理工商登记,极易在排查中被疏漏。个别乡镇还存在主体责任未压实、漏排较为严重的问题,少数乡镇出现错录、鉴定不及时等情况。督察组将问题及时反馈给各乡镇及职能部门,并督促其进一步扎实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在融入中监督,在监督中促进。由于监督单位业务专业性强,派驻八组寓监督于中心工作之中,将监督与业务工作重点有效融合。通过近距离参与具体工作的同时,跟进发现廉政风险点和存在问题,及早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据统计,我县农村自建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共有2853户,此次督查户数156户,发现问题24个,督促整改问题24个,发放解危通知书2份,督促解危房屋1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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